江蘇設協〔2025〕18號
各會員單位:
根據中設協《關于2025年度中國勘察設計協會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申報的通知》(中設協字〔2025〕37號)、《中國勘察設計協會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辦法》(中設協字〔2025〕31號)、《中國勘察設計協會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工作實施細則》(中設協字〔2025〕36號)等文件要求,我會組織優秀項目推薦申報工作,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申報時間:2025年6月6日-20日19時截止,逾期不受理。
二、申報要求
本次推薦工作執行《中國勘察設計協會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辦法》(中設協字〔2025〕31號)和《中國勘察設計協會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工作實施細則》(中設協字〔2025〕36號)等文件要求。主要內容要求如下:
1.同一合同內的申報項目只能選擇綜合獎和專項獎中的一個獎項,不得重復申報;申報專項獎時最多只能申報兩個類別;申報綜合獎工業類項目時,一個項目只能選擇一個工業類別申報,大型工業工程項目分期建設的,應以合同為準申報,當按整個項目申報后,其子項目不得再另行申報;
2.申報項目應當遵守國家保密法律規章制度,不得涉及保密相關內容;
3.合作完成并聯合申報的項目,主申報單位應征得各合作單位同意,并提供合作項目申報聲明;
4.申報綜合獎的項目,每個獎項的申報人員不得超過20人;申報專項獎的項目,每個獎項的申報人員不得超過8人。申報人員需根據其專業在項目中的貢獻大小進行排序,以個人名義參與合作申報的人員需提供個人聲明;
5.工程設計項目的評價及竣工驗收證明應由項目的建設主管部門(境外工程勘察可由業主或合同合約方)提供。環保證明、消防證明、安全證明等材料應由當地相關主管部門提供;
6.每個企業申報同類專業的項目實行總量控制,建筑設計原則不得超過10項(含10項);其他綜合獎項目不得超過8項(含8項),專項不得超過5項(含5項);
7.綜合獎排名前8和專項獎排名前3的申報人員當屆申報項目的數量不超過3項(含3項);
8.中外合作設計項目須是中方承擔單位完成主要工作的項目,由中方承擔單位申報,并提交一份外方同意文件,注明中外合作設計;
9.往屆申報過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10.其他申報要求詳見附件2.3.4。
三、申報材料
線下申報材料:項目匯總表1份,申報表(A4)一式2份,其中一份隨附件文本裝訂;申報材料按申報表、證明材料、照片、圖紙等順序,以A3圖幅統一裝訂成冊(軟質封皮膠裝),一式1份;電子文件(含申報表Word格式、項目匯總表Excel格式、附件證明材料PDF格式等)拷貝至U盤隨冊提交,每個類別存一個U盤,文件均應有較好的清晰度,以便于輸出使用。
四、其他事項
1.申報單位應是江蘇省勘察設計行業協會會員(無欠繳會費),且截止申報開始前三年內未發生過因勘察設計原因造成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
2.本次申報江蘇設協接受會員單位根據中設協相關要求自主自愿申報。請申報單位仔細閱讀中設協相關文件;
3.申報項目時間范圍:綜合類2022年-2024年5月30日和專項類2023-2024年5月30日通過竣工驗收運行使用一年以上;(已獲2022年省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2022-2023年度江蘇省優秀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獎(部分類別)的項目直接進入合規性審查);
4.江蘇設協將根據中國勘察設計協會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辦法及實施細則,開展合規性審查,由專家委員會按照中設協核定的推薦數量進行推薦;
5.推薦工作嚴格按照中設協核定數量擇優推薦,所有未推薦申報項目不作等級排序,申報單位請擇優申報;
6.請申報企業在申報截止前將材料郵寄或送至江蘇省勘察設計行業協會(以6月20日19時前簽收為準);
7.本次所有申報材料不再退回、統一作保密銷毀處理;
8.本次推薦工作不收取任何費用。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杭程、王舒琪 電 話:025-51868129、51868132
地 址:南京市鼓樓區江東北路287號銀城廣場輔樓二樓 201室
附件:
2.中設協《關于2025年度中國勘察設計協會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申報的通知》(中設協字〔2025〕37號)
3.《中國勘察設計協會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辦法》(中設協字〔2025〕31號)
4.《中國勘察設計協會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工作實施細則》(中設協字〔2025〕36號)
《中國勘察設計協會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工作實施細則》附件.zip
江蘇省勘察設計行業協會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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